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2017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临江市2017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好本部门的法制工作。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临江市2017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17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深入的一年,今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白山市法制办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方案》(临办发〔2016〕4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具体抓手,落实白山“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年”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年”两项工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制政府,持续提升全市各部门法制工作整体水平,为深化改革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全面落实我市《实施方案》。方案包括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7项主要任务,细化为42大项120小项具体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对方案中具体任务实施台账式管理,按照方案的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具体措施(方案),抓好各项工作的统筹推进,确保年度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推动落实《临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临政发〔2016〕33号)。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法制机构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作用,认真做好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履行好审查职责,提高审查质量。
3、加强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按照临江市委、市政府关于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要求,细化依法行政考评细则,认真做好考评工作。
4、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意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5、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吉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省政府令2013年第240号)、《临江市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6〕21号),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审查力度,深化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的研究论证,完善征求意见程序,强化制度和能力建设,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制定数量。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法制机构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作用,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审查前,须先经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6、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扎实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以“谁起草,谁清理”为原则,年底前要完成一次对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以白山“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年”为载体,组织指导各行政机关完善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要依法公开职责职权、执法依据、执法人员、裁量标准、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
8、以白山“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年”载体,规范各行政机关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省级行政执法部门编制的行政执法操作流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杜绝不按程序执法、不按流程检查等问题。
9、开展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确认工作。组织指导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和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开展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确认工作,公布《临江市市本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名录》,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0、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若干规定》,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11、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积极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备案、案卷评查等工作,保证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公平、公正。强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各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细化、量化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并通过部门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各部门在办理行政处罚案卷时,在案件调查报告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当对认定的事实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裁量因素予以说明。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2、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工作。按照白山市制定、出台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相关方案、工作制度,积极推进我市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试点取得预期效果。
13、加大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保持与省、白山市法制办工作同步,年内拟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检查、跟踪参与行政部门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掌握各个系统的执法情况,把问题找准,以通报的形式反馈执法检查结果。各单位要按照《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时间安排和具体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完善相关工作,做好迎检工作。
1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意见》,指导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部门职责的调整情况,适时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和考核结果的使用,满足行政管理工作需要。
15、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临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调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号)《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材料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2号),完成“一单两库”建设和年度随机抽查计划的编制工作,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检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检查次数。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调整。
16、开展行政执法证年检工作。做好2016年度新办执法证件的发放工作。对已办理的执法证件进行全面清理,收回被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及退休人员的执法证件。做好有效期满的新版执法证件审验相关准备工作。
五、依法维权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7、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健全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案情复杂或者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实行现场调查和听证审理。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和监督力度,各部门要积极履行相应义务,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提升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标准,使用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和省法制办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管理系统,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的衔接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18、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大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监督考核力度,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行政机关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吉政函〔2016〕16号)、《临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临政发〔2016〕40号)文件要求,各部门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机关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暂行规定》,加强行政复议机关与人民法院协调配合工作,建立常态沟通联系机制。
19、完善行政裁决工作机制。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完善行政裁决机制,指导行政裁决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20、积极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理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配合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六、加强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21、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围绕《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增强建设法治政府在我市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今年,各部门要着重加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加强法制信息报送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性,切实提高信息质量,力求信息要突出中心、抓住重点、关注热点、反映难点,同时要确保信息内容的正确性、全面性,文字表达的准确性、精练性。
22、加强法制培训工作。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等专题学习,继续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吉林省行政执法文明规范》《吉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及部门本系统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完善执法工作人员知识结构,提升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